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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食堂顺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2012-06-08 膳食处 

201265,我校学生食堂通过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严格审核,顺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自学校食堂行政隶属关系由市卫生局变更为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要求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许可证由原来的《卫生许可证》统一更换为餐饮服务许可证》。

年初,按照食药局关于换证工作的有关要求,膳食处将食品换证工作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专门召开全处职工大会,研究分析学生食堂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全面部署,从资料整理、食品安全、持证上岗、环境卫生等各方面明确分工,确保这项工作一次完成,时刻准备迎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验收。由于处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措施得力、工作人员各尽其责,使11项检查指标全部达标。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和责任监督员于201241727日分别对我校校本部、培黎校区学生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食药局领导和责任监督员实地仔细查看了学生食堂后堂粗、细加工间、冷藏、餐具消毒、食品采样留样工作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认真调阅了学生食堂内部监管、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等相关材料。

此次检查,食药局领导从专业的角度对学校学生食堂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认为:兰州城市学院学生食堂硬件设施完备,管理完善,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是可信的、放心的。经过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校学生食堂现场检查的结果,综合我校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历史记载,一致同意兰州城市学院学生食堂换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药局责任监督员检查校本部学生食堂

食药局责任监督员检查校本部学生食堂

食药局责任监督员检查培黎校区学生食堂

食药局责任监督员检查培黎校区学生食堂

食药局责任监督员检查培黎校区学生食堂

食药局责任监督员检查培黎校区学生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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